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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

学生科科长 学生科副科长
学生科干事(一) 学生科干事(二)
学生科干事(三) 学生科干事(四)
保卫组工作职责 保卫组组长职责
保卫组干事职责 校卫队工作职责
校卫队队长职责 校卫队队员职责

 

学生科科长岗位职责

  1、部署全校学生管理工作,考核、管理全处人员,总结学期、年度学生处工作。
  2、协调处内团委、保卫组、年级组及宿管、学籍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抓好各年级组工作,推动班主任管理及班级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4、抓好全校班主任业务交流与提高,培养一批优秀班主任,形成人人争当班主任的局面。
  5、教育引导与管理相结合,抓好全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6、指导保卫工作,使团委、保卫工作融入学生管理中。
  7、做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离校教育工作。
  8、指导学籍管理及学生有关证件办理工作。
  9、推动本处微机化管理,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10、做好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

学生科副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校团委工作,使团委工作融入全校学生工作中去。
  2、协助科长分管宿管员、保洁员的管理,包括对学生宿舍的管理。
  3、指导学生开展“文明寝室”活动,指导宿管员管好学生内务。
  4、统筹全校学生住宿安排,并及时统计有关数据。
  5、指导宿管员、保洁员履行岗位职责,并适时讲评、考核。
  6、协助科长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女生教育及其它教育活动。


学生科干事(1)岗位职责

  1、组织准备本年级各种会议、并记录。
  2、负责收、发有关文件等拟处有关文件。
  3、做好全校各班级考评汇总公示工作,记录班主任考核有关资料,收集各年级对班主任考核情况。并按月核算班主任津贴。
  4、抽查全校各班级学生考勤情况,及课间操情况。
  5、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复学、请假、离校等有关手续,并留有备查,及时向学生档案室、宿舍管理人员通报情况。
  6、做好处有关其它事务性工作(处员工考勤、工会小组等)。
  7、协助科长联络各部门工作,催办已布置工作。
  8、收集掌握全校学生人数、住宿人数、违纪人数、开除、留查人数。

学生科干事(2)岗位职责

  1、负责新生入学报到、编班、统计、新老生入学的复查、注册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含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以学生奖惩事项的管理,并做好各种学籍管理表格的发放指导填写与验收,审核学生操行评定工作。
  3、负责建立计算机学生档案管理及学生处有关文件的共享工作。
  4、负责做好省劳动保障厅计算机入录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证、胸卡的办理及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纪律的检查工作,经常性地巡查校园,维护校园生活、学习秩序。
  7、负责做好学生毕业证及毕业有关事项的办理工作。
  8、负责办理学生离退(休)学等有关管理登记工作。
  9、负责做好学生返校报到工作及学生返校情况的统计。
  10、负责做好外来调档及配合政审工作。
  11、负责做好其他事务性工作

 

学生科干事(3)岗位职责 

  1、负责团委办公室及组织工作。
  2、负责文件收发、拟写。
  3、建立并管理团员档案,组织关系接转。
  4、定期进行团员证注册、团费收编。
  5、定期发展新团员,做好团前团后教育。
  6、定期进行支部手册审核、红旗团支部评比。
  7、负责团委服装的管理。
  8、负责团委的物品采购、报帐工作。
  9、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学生科干事(4)岗位职责

  1、指导学生会工作。
  2、负责学生社团管理及考勤工作。
  3、负责学生社团教师聘请、课酬统计。
  4、负责团委每月考评分的统计工作。
  5、组织升旗仪式、旗队旗手训练。
  6、协助副科长负责宿管员、保洁员的管理监督工作,处理有关问题,开展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7、负责学校青年志愿者活动。
  8、协助副科长安排与调整学生入住及寝室调整,掌握学生住宿基本情况。
  9、收集统计学生宿舍财产维修情况,及时报修,并留存备查。
  10、从年级组收集统计每月“文明寝室” 评情况,按比例统筹评定、抽检公示。
  11、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保卫组工作职责

  1、督促、指导各部门、年级组、企业落实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以下简称综治),积极做好预防事故和预防案件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并就各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向学校适时提出奖惩建议。
  2、调查研究治安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制止妨碍学校治安秩序的行为。
  3、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查破刑事案件。
  4、管理学校校卫队、义务消防和群众治安保卫组织。
  5、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对应给予治安处罚的报公安机关裁决,并协助公安机关执行裁决。
  6、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监督、考察、教育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劳动教育人员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被告人。
  7、向公安机关报告治安保卫工作情况,向政法委报告综治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8、完成学校和上级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卫组组长职责

  1、在学校党政的直接领导和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下进行工作,带领全组保卫人员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校师生员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我校的一方平安。
  2、依照国家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以及学校有关决定,指导保卫人员正确行使保卫工作职权。
  3、组织、领导全体保卫人员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和了解校内的治安动态,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基础工作建设。
  4、组织保卫人员学习有关治安、综治工作文件,不断增强保卫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
  5、协同配合公安、政法机关完成阶段性工作。
  6、工作以身作则,时时处处起带头作用,做到“表率、认真、持久”,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保卫人员遵纪守法、秉公执法的自觉性。
  7、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卫组干事职责

  1、协助科长处理日常事务,完成科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本组的各种文件、材料的草拟、送审、打印、呈递工作,负责每月的各项报表的填送工作。
  3、收存学校的各类文件、通知、领导批件等材料,以及公安、政法等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籍管理工作,办理新生及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协助指导年满16岁的在校生及教职工子女办理身份证工作。
  5、做好校卫队、治安组、治安耳目人员的名单登记工作。
  6、做好保卫组的警械器材和校卫队制服的登记、发放、保管工作。
  7、接待来客来访,处理各类信函工作,督促检查保卫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8、搜集、反馈敌情及与内部治安有关的情报信息。
  9、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校卫队工作职责

  1、校卫队在校保卫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内教学秩序、治安秩序、交通秩序。
  3、负责校内各部位特别是重点部位的值班执勤巡逻。
  4、负责校门的值班警卫,同时负责生活区门岗的值守。
  5、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具体事宜,搞好义务消防员的培训、演习。
  6、对在学校内的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民工及其他临时用工(含保姆)进行管理,对他们进行有关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教育。
  7、负责接待、处理学生报案工作。

校卫队队长职责

  校卫队队长在保卫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组织校卫队队员认真学习法律法令,组织学习学校的有关规定及保卫业务知识、消防知识。做好校卫队队员(含学生校卫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熟悉责任区内各种人员的情况,维护责任区的治安秩序,秉公办事,做好辖区内的房屋出租及暂住人口、民工及其他临时用工(含保姆)的登记注册工作,办理“出入证”手续,与有关人员签订《治安防范责任书》,维护校内的治安秩序。
  3、组织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建立考核评比制度,落实学校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各门岗的值勤工作情况。
  4、搞好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安排指定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的停放。对校内的建筑物和安全防盗设置及消防设备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5、负责各门卫、重点部位值守人员以及巡逻人员的工作调配,管理好校卫队学生治安服务队,建立学生秘密力量,使用和发挥治安耳目的作用。
  6、对学校的重点部位和复杂地段要布置巡逻,加强对重点部位、教学楼、仓库等重地的巡逻工作。

 

校卫队队员职责

  1、负责学校大门的保卫工作,对进出人员进行检查、登记。热情服务,提高自身素质,搞好保卫工作。
  2、负责校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值守工作,担负校内巡逻任务,维护校园秩序,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和制止校院内各种违纪违法活动。
  3、必须着装上岗,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做好交接班记录。
  4、严格执行学校半封闭式管理制度,对出入学生严格检查胸卡,不服从管理的交学生处处理。
  5、严禁未经许可的外来车辆进入校内,严禁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入校,并立即限其离开。
  6、不准校外人员随意进入学校从事收废品、拾破烂、搞推销、拾柴割草等活动;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院)摆摊设点和叫卖。
  7、严禁未经允许到校内进行集体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8、熟悉本校人员和重点部位、重点物资情况,对持物出校门的人员,要严格按持物放行有关规定认真盘查。
  9、完成保卫组及校卫队长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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